第四十二章:一不小心一字马-《逃婚后,太子将我宠成心尖尖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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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个人过于执拗,大抵是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趴着的性格,鉴定完毕。

    两人的动静虽然不大,但是还是引来了假山前面的两个人。

    “清歌?你怎么在这里?”

    叶素云不愧是大家嫡女,虽然自己和太子的奸情被妹妹撞见,不是,是和太子的中高层会议被妹妹看到,但是丝毫不见惊慌。

    “一不小心迷路了。”

    叶清歌说着双手一摊,一双大大的美目眨啊眨,一副无奈又无辜的表情。

    “没规矩,还不过来见过太子殿下。”

    叶素云看了叶清歌一眼,然后淡淡说道。

    “臣女叶清歌见过太子殿下。”

    叶清歌说着福身一礼,一双好看的眸子丝毫没有害羞,而是堂而皇之的打量起太子来。

    她的原则是有美男不看,实属笨蛋!

    既然对方给自己机会看了,她当然不会拒绝。

    只是这一看,叶清歌就忍不住在心中暗暗说了一句好家伙。

    这就是大萧朝的太子北堂元歌?确实是个让人一眼就难以忘怀的男子。一张脸仿若是上天筛选过的最美好的玉石精心雕琢而成的,唇瓣很薄是薄情的象征同时也是容姿不俗的象征。

    他的眼睛形状很漂亮,虽然不及那地主家的傻儿子,但是却也是人群中不可多见的美目。

    就在叶清歌打量着太子北堂元歌的时候,北堂元歌也颇觉有趣的看着叶清歌。

    她不怕自己,似乎也不心悦于自己,但是却似乎对自己很好奇?

    对面的少女眼睛很明亮,似乎还带着一丝评估的意味,丝毫不顾忌她的脖子上还放了一把凉凉的剑,就这么大咧咧的看着自己。

    倒是有趣了,不过也仅限于有趣。

    “免礼,慎言把剑放下吧。”

    北堂元歌说完,名唤慎言的侍卫当即把剑收了,侧立一旁。

    人也看过了,好奇心也满足了,叶清歌觉得自己该走了。

    不然自己这三千瓦的大灯泡恐怕要照的叶大小姐咬碎了银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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